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法律文书(式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二○○九年五月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法律
文书的制作和使用说明
一、一般要求
1、本说明中所称文书及表格,是指与《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
理规定》相配套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法律文书及表格。
2、文书由各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印制或者统一制作计
算机模板,并统一监制和管理。
3、印制文书、表格使用的文字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4、文书、表格用纸幅面尺寸采用标准 A4 型纸,文书页边与
版心尺寸:文书用纸天头(上白边) 为 37mm ±1mm;文书用纸订
口(左白边)为 28mm ±1mm;版心尺寸为 156mm ×225mm (不
含页码)。
5、文书应当使用能够长期保存字迹的钢笔、毛笔等填写或者
使用打印机打印,做到字迹工整、清晰,各项内容填写完整、准
确。
6、印制文书时,文书中注明的“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消防机
构名称)”处,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