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归档技术要求
一、基本规定
1、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形成单位应加强对电子文件全过程的管理,将电子文件管理纳入
工程管理工作、业务技术管理工作、科研管理工作之中,建立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规
范工作流程, 采取有效措施, 保证归档的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 可用性和安
全性,能够反映建设活动的全过程。
2、建设单位应负责本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并按下列流程开展建设
工程电子文件的形成、归档、验收移交等工作:
1)在建设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对工程
电子文件的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 所需经费应当在工程预算中单列。
2)收集和积累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电子文件,并进行整理归档;
3)组织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测量等单位工程电子文件的形成、积累和整理
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