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资料归档规范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规范
第一章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的基本职责
一、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工程文件的形成与积累纳
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与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二、在与工程文件与档案的整理立卷、 验收移交工作中 ,建设单位应履行下
列职责 :
(一 )在与工程招标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 ,
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
(二 )收集与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 ,并进行立卷归
档;
(三 )负责组织、监督与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
形成、积累与立卷归档工作 ;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监督、 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 积
累与立卷归档工作 ;
(四 )收集与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
(五 )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 ,应提请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