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本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保修满期,承包人履行了保修义务,发包人应再质量保修期满后 14天内结算。
*分包人对分包合同了解。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
人查阅。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发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
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
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 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
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就分包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
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 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 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
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连带关系。
*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合同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