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考核评价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是建筑业企业职业经理人队伍的重
要组成部分,其岗位职业资质考核评价按照“统一标准,自愿申报,
社会培训,行业评价,企业选聘,市场认可,编号登录,颁发证书”
的原则,纳入职业经理人的社会考核评价体系与行业自律管理范畴。
第二条 为全面贯彻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和中国建筑
业协会等七家行业协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的指导
意见》及其《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管理导则》 (以下简称
《导则》)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
规范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考核评价工作,依据《导则》有关条件和
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依据《导则》的规定,项目经理的岗位职业资质分为 A、
B、C、D四个等级,分别按以下条件进行申报:
(一) A级(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标准及必须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