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 134号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已于 2004 年 6
月 29日经第 37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汪光焘 年 8月 23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
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
计文件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 简称施工图)审查制
度。
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 是指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 (以下简称审
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 公共安全和工程建设强
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