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资质申请指南
及申请资质所需的资料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资质申请指南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九条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三条
申请材料:(一式三份)
1、 首次申请需提交的材料(附件一)
审查机关:环境保护部
审查程序:
1、材料受理。审查机关随时受理申请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出
具受理回执。
2、征求意见。审查机关征求申请单位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
主管部门意见, 并视情况征求申请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申请住所
或法定代表人变更、未涉及改制等的机构名称变更的除外) 。为报送
材料方便,申请单位事先取得相关意见亦可。
3、专家评审。审查机关组织或委托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技
术评审。为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有效性, 评审中可视情况要求申请单
位补充说明有关情况。
4、审查及公示。审查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