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行政服务项目办理流程图
1、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法定时限: 现办理时限:
报告表 30日 10 日
登记表 15日 4 日
窗口行政服务股受理、审核资料( 1日)
资料不全一次性 书
面告知申请人补全。
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送审批小组会审( 7 日) 环境影响登记表由行政服务股根
据现场勘察情况作出审批或不予
审批决定。( 1 日)
行政服务股牵头,管理股安排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并将有关情况告
诉行政服务股。(1 日)
申请人申请
行政服务股下发审批文书或不予审批文书。 (1 日)
2、权限内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法定时限 30日
现办理时限 10日
资料不全一次性 书
面告知申请人补全。
行政服务股牵头, 管理股组织人员现
场检查,组织召开建设项目竣工环保
设施验收会形成验收意见。 (2 日)
不达标限期整改,
整改 后重新 申请
复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