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特色小(城)镇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特色小(城)镇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美丽特色
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关于印发加快特色小(城)镇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
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特色小(城)镇包括特色小镇、小城镇两种形态。特色小镇是具有明确产业定位、
文化内涵、旅游功能和社区特征的集约型新型城镇发展新形式, 是以特色产业为支撑、
人口和资源要素科学聚集、 “产、城、人、文 ”有机相融,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
展的特定区域,是区别于行政区划单位和产业园区的非镇非区的创新创业载体;特色
小城镇是地理位置重要、资源优势独特、产业相对集中、经济规模较大、建筑特征明
显、历史文化保持相对完整的建制镇。按照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两种形态,因地制
宜、分类施策,加快建设一批符合我市特色的小(城)镇,对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