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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管理规范
一、原材料验收制度
搅拌站使用水泥、砂、石、粉煤灰、外加剂采取双向验收原则,即物资部
与搅拌站在同一时间共同验收原材料,具体由材料员负责通知项目部试验员牵
头组织取样,材料合格后方可投入现场使用。
(一)、砂、石到场后应实测实量,每车料的高度要求扒平后测量,水泥、
粉煤灰、外加剂需供求双方人员共同到场过磅。数量确认后由项目部试验员组
织监理、第三方试验室复核,并检查外观质量,由项目部材料员与项目试验员
做好相关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二)、砂、石料的质量验收:项目部试验员按进场数量以不超过规范规
定检验批由监理人员见证抽样送电厂第三方试验室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平
时质量员及试验员现场巡检, 目测检查。搅拌站和物资部门验收人员目测检查,
及时反馈信息至质量员,质量员组织试验员进行现场复查,对不合格原材料拒
收并予以退场。
(三)、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的质量验收:供货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