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城市建筑色彩控制导则
1.总则
1.1 为了更好地塑造昆明城市特色,形成与历史文化结合,符合昆明地域和气
候特征的城市建筑色彩,特编制该设计导则。
1.2 建筑色彩控制的范围为昆明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规划和建城区范围,即
昆明主城区、呈贡新城和空港新城。
1.3 纳入色彩控制的建筑类型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新建或改造的居住建筑和
工业厂房建筑 。导则对规划范围内这两类建设项目的设计和管理具有引导作用。
城市公共建筑和工业区内的办公管理类建筑不受本导则的控制。
2.城市建筑色彩控制导则
2.1 昆明城市建筑色彩应与昆明城市山水环境相协调,适合昆明空气透明、日
照较强的气候特征,并注重体现城市的历史文化内涵。
2.2 规划区域内的建筑色彩控制遵循艺术审美原则,既形成城市色彩个性,又
不妨碍建筑创作, 在整体的城市范围内形成较为一致的色彩背景, 即主色调基本
统一,辅色调控制住建筑用色的明度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