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 明挖基础工程基坑开挖与基坑排降水安全技术交底
1. 基坑尺寸应能满足基础安全施工和排水要求,基坑顶面应有良好的运输通道。
2. 施工中遇有危险物、不明物和文物应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报告上级和主管单
位,经处理后方可恢复作业;严禁敲击和擅自处理。
3. 基坑开挖中, 与直埋电缆线距离小于 2m(含 ),与其他管线距离小于 1m(含 )时,应采
取人工开挖, 并注意标志管线的警示标识, 严禁损坏管线; 开挖时宜邀请管理单位派人监护。
4. 开挖中,出现基坑顶部地面裂缝、坑壁坍塌或涌水、涌沙时,必须立即停止施工,
人员撤离危险区,待采取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施工。
5. 土层中有水时,应在开挖前进行排降水,先疏干再开挖,不得带水挖土。
6. 基坑邻近有各类管线、建 (构 )筑物时,开挖前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实施拆移、
加固或保护措施,经检查符合规定后,方可开挖。
7. 挖掘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