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玻璃幕墙(窗)
一、施工准备
1、材料及主要机具:
玻璃幕墙(窗)所选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
同时应有出厂合格证及必要的检验报告。
(1)型材:钢材应进行表面热镀锌处理。钢材的品种、级别、
规格、颜色、断面形状、表面热镀锌厚度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
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进入现场要进行外观检查;要平直规方,
表面无污染、麻面、凹坑、划痕、翘曲等缺陷,并分规格、型号分别
码放在室内木方垫上。
(2)玻璃:采用 6+12+6钢化中空玻璃, 外观质量和光学性能应
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
玻璃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性材料或难燃烧性材料, 要提供出厂质量
合格证明及必要的试验数据;玻璃进场后要开箱抽样检查外观质量,
玻璃颜色一致,表面平整,无污染、翘曲,镀膜层均匀,不得有划痕
和脱膜。整箱进场要有专用钢制靠架, 如拆箱后存放要立式放在室内
水方钉制的靠架上。
(3)橡胶条、橡胶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