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门制作、安装技术交底
本工程室内门窗全部为木门, 按照图纸采用 88JX—4标准图集制
作、安装。经工地选择,厂家在外地制作成半成品,在工地进行组合
安装。交底如下:
一、木门制作
1、木门的材料、品种、材质等级、规格尺寸及胶合板的甲醛含量
应符合设计要求。
2、木门应采用烘干的木材,含水率应符合规范规定要求。
3、木门的防火、防腐、防虫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4、木门的结合处和安配件处不得有木节或以填补的木节。 木门如
有允许限制以内的死节及直径较大的虫眼应用同一木质的木塞加胶填
补。
5、木门框应用双榫连接, 榫槽应采用胶料严密嵌合, 并用胶楔加
紧。
6、胶合板门不得脱胶,且不得刨透表层单板,不得有戗槎。 在制
作胶合板门、边框和横楞应在同一平面上面层、边框及横楞应加压胶
结。横楞和上、下冒头应钻两个以上的透气孔,透气孔应通畅。
7、木门制作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付合附表— 1。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