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实施细则
(试行)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杭州市规划局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二○○九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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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加强我市对建筑工程机动车配建停车设施的规划管理,使停车设施的设计和建设符合合
理的车辆停放需求,实现城市动静态交通运行协调、平衡发展,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
1.0.2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市市区范围。
1.0.3 本《实施细则》在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的基础上,
为适应杭州市的机动车停车需求特点,增加了建筑工程的分区,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建筑工程分
类及相应的停车配建指标。
1.0.4 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的配置和设计,除应执行本《实施细则》外,还应符合国家、
行业及地方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强制性规定。
2 术语
2.0.1 城市建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