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综合考核评分细则(试行)
杭园文( 2005)57 号
为了积极贯彻市委、 市政府“环境立市”的战略方针, 全面提高杭州城区绿化的养管质
量,切实做好对各城区、 各有关部门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综合考核工作, 根据杭政办函 〔2005〕
209号《转发市园文局关于杭州市城区绿化养护管理综合考核方法的通知》的要求,特制定
《杭州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综合考核评分细则》,作为考评的具体依据。
一、考核对象
本评分表考核对象为: A类: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含之江度假
区管委会) ;B 类:高新(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经济技术开
发区、钱江新城等。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
综合考核内容由道路绿地养护管理质量、 河道绿地养护管理质量、 公园绿地养护管理质
量、社区绿地养护管理质量、 执法管理质量、 台帐资料及其它方面组成, 共计七块考核内容,
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