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
职工公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职工公寓管理,切实做好职工住宿服务
保障工作,营造幸福、和谐、健康、人文的居住环境,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职工公寓住宿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 市公司综合部是职工公寓管理部门。
第二章 入住范围及房间定员、物品配置标准
第四条 入住职工公寓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公司在册员工(含上市员工和社聘制员工) ;
(二)在市公司或市区三个分公司工作(含借调人员) ;
(三)本人及直系亲属在 ** 城区( *** )范围内无住房。
(四)未婚或已婚但配偶不在德州城区工作的。
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审批后办理。
第五条 职工公寓内每 2人一间标准房,每人 1 个床位。
住宿人员必须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
须按规定标准住满 2人。已住房间全部住满后,宿舍管理人
员才可安排新的房间,对不服从安排者,取消住宿资格。
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