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建设〔 2007〕100号
关于印发《慈溪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试行)》的通知
各建设(房地产开发)单位、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公司 ,市质(安)监站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工作,控制和减少住宅工程裂缝、渗漏等
质量通病,我局委托慈溪市土木建筑学会,依据有关设计、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和宁
波市地方行业规定,结合我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具体实际,编写了《慈溪市住宅工
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试行) 》(以下简称《导则》)。现印发给你们,希各住宅建设、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单位高度重视,宣传贯彻《导则》 ,
狠抓落实,凡二〇〇七年七月一日起新开工的住宅工程, 应全面贯彻《导则》的要求;
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重视审查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市质(安)监站必须将
这项工作列入重点检查内容,加大检查力度,凡未按本通知执行的住宅工程,一律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