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二、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1. 审查承包单位施工组织或施工大纲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1)工程合同签定后,承包单位应根据安全技术规程、规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
施工大纲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连同施工组织设计或大纲一并提供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查。
(2)安全监理工程师一般在十五日之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3)承包单位对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立即组织实施。做财力、物力、人力等方
面的准备, 做到准时、 准确到位。 对需修改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承包单位修改后应再报安
全监理工程师按上述( 1)、( 2)条规定审查,批准后才能实施。
(4)对于修改、变更后的安全技术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安全监理工程师有权利和
义务提请建设单位给予充分考虑和解决。
(5)安全技术措施未批准前,监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施工。
2. 开工
(1)开工通知书。开工通知书是指现场开工所需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