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 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管理费费率 桂建标 [2011]21
号
2011-07-05 09:26:36| 分类: 各省定额 | 标签: |字号大中小 订阅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管理费费率的
通知
桂建标 [2011]21 号
各市住房和程序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建设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管理费率的动态管理 ,缓解建设
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偏低的矛盾 ,减少因材料价格波动和调整定额人工工
资单价对管理费造成的影响,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广
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43号)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广西壮族
自治区实施细则》 的规定以及我区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现对建设工程
人工工资单价和管理费费率进行调整,具体规定如下:
一、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调整
(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