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
桂林理工大学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协议书
编号:【 】第 号
甲方: 桂林理工大学
乙方: (个人所在单位)
丙方: (个人)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教职工培训管理规定》 (桂理工人【】号) ,经甲方研究决定,同意乙方单
位 (丙方)前往 学校攻读 专业 博士研究生 (□委托 □定向 在职培
养),学制 年,脱产学习时间 年,即 年 月至 年 月止。甲、乙、
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应履行的职责 :
.甲方为丙方提供委托或定向培养期间所需学费,共计 元;
.丙方在攻读学位期间仍是甲方教职工,享受校内教职工的基本工资待遇,奖励性绩效工资按
上级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丙方按期取得博士学位证并将学籍档案转入甲方,甲方参照丙方毕业当年学校执行的引进博
士研究生的待遇政策标准, 减去甲方资助给丙方的读博学费、 读博脱产期间发放的工资和已享受过
的有关人才待遇后,由甲方按程序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