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验科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检验技术操作规程,保证检验质量和安全,严格执
行查对制度。
2、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发出报告,急诊检验应在检验单上
注明“急”字,随采随验,及时发出报告,对不能及时检验的标本,
要妥善保藏。标本不符合要求者,应重新采集。
3、认真核对检验结果, 填写检验报告单, 做好登记,签名发出。
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可疑时,应主动与临床医生联系,重新检查,
发现检验项目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检验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器材、容器,经清洗、干燥、灭菌
后放原处,污物及检查后标本妥善处理,防止污染。
5、采血必须坚持一人一针一管, 严格无菌操作,防止交叉感染。
6、检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认真执行检验仪器的规范操作规程,
定期保养、检测仪器,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试剂和设备。
7、建立并完善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
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8、配合临床医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