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加油站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第一条 为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保障广大员工生命、 财产安全,增强和鼓励员工对
安全生产的参与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倡实名举报,便于及时核实、查处和消除
隐患。举报人要求保密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应为其保密。
第三条 本公司区域内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任何个人均有权举报。
第四条 安全生产事故、 隐患举报实行精神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对一般事故、 隐患
的举报给予表扬。物质奖励标准分三类六级。 (一)一般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 100 元
至 1000 元。 (二)重大事故、 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 1000 元至 3000 元。 (三)
特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 3000 元至 5000 元。 举报奖励金依次分为 100 元、
200元、 300元、 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