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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一、总则
1、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基本方针,
规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行为,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文
明施工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标准,特制定《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
2、管理人员须遵循公开、公正、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的原则,对各项目在册管
理人员及外包施工队组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过程中的具体行为依据本规定进行奖
罚。
3、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相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触及刑律的,由公司
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进行惩处。
二、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处罚
有下列安全违章情形之一的,给予违章人员以下相应处罚:
(一) 习惯性违章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人每次罚款 100 元;戴安全帽不系帽带,每人
每次罚款 50元,(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2、高空作业时不系安全带罚款 200元,系安全带不按高挂低用使用罚款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