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防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第一步:
1、向民防档案室提交上海市民防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
2、提交民防工程技术档案质量审查表;
3、提交建设单位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
公章)
4、提交建设单位代理人法人委托书 (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法人章 ),
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第二步:
1、提交建设单位竣工验收通知单;
2、提交勘察单位合格证明书;
3、提交设计单位合格证明书
4、提交施工单位合格证明书
5、提交监理单位合格证明书;
6、提交工程质量保修书;
7、提交工程支付款证明;
8、提交民防工程竣工监理评估报告
9、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0、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记录表
11、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
12、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单独单建式提供)(复
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可不提供)
13、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单独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