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油田安全生产禁令
《江苏油田安全生产禁令》共 12 个部分,即油田通用
禁令和地震勘探、钻(修)井、测(录)井、试油(作业)、
油(气)采输、油田建设、供电、炼化、交通运输、海(水)
上作业、社区管理等 11 个专业禁令,具体内容如下:
一、油田通用安全生产禁令
1 、严禁在禁烟区域内吸烟、在岗饮酒。
2 、严禁工作中无证或酒后驾驶机动车。
3 、严禁无特种作业操作资质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 、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水上作业不按规定穿戴
救生衣。
5 、严禁不系安全带乘坐公务用车。
6 、严禁擅自停用可燃、有毒、火灾声光报警系统。
7 、严禁当班操作人员脱岗、睡岗或不按生产调度令操
作。
8 、严禁使用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的移动电气设备、电
动工具。
9 、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破土、进入受限空间、
临时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