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试行)
评定标准: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须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
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的国内外最新技术
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
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
取得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或引进、
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
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和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 用于从 事环境 保护方 面各专 业及环 保技术 信息等 工
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
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 2 年
以上;或大学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