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市湖源乡新绿村下南坞泥石流
治理工程项目
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核:
杭州居安地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二 0一一年十月
第一章 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1、总则
1.1 全生产监督管理目标
(1) .建“安全文明工程”:
(2) .无人身死亡事故;
(3) . 无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4) . 无重大交通事故;
(5) . 无重大火灾、洪灾事故:
(6). 杜绝重伤事故;
(7). 杜绝重复发生棚同性质的事故。
1.2编制依据
(1)国家、部、省及有关部门制订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
规定及规程。
(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我公司制订的有关 安全施工的规定
及制度。
(3)富阳市湖源乡新绿村下南坞泥石流治理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及
施工质量监理合同文件。
1.3造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富阳市湖源乡新绿村下南坞泥石流治理工程施
工安全监理工作。
1.4监理部所承担的相应职责
协助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