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建筑施工现场设置工程管理
信息公示标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
范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参建主体行为,加
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经研
究,决定自即日起, 在全市建筑施工现场推行设臵参建单位管理
人员信息公示牌、 质量问题及安全生产隐患警示牌、 建筑工程质
量责任主体永久性标牌等工程管理信息标牌,通知如下:
一、 工程管理信息标牌种类及设置要求
(一)参建单位管理人员信息公示牌。 工程开工后至竣工前,
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将有关人员的信息进行公示, 由建
设单位在建筑施工现场的明显位臵设臵参建单位管理人员信息
公示牌,公示牌的材料及尺寸可参照济南市 《建筑安全文明施工
图集》中关于“六牌两图”的要求执行,公示牌的内容(详见附
件一)。
(二)质量问题及安全生产隐患警示牌。 工程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