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建 [2011] 127 号
关于发布全市定额人工市场指导价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 济宁高新区建设局、 北湖新区建设局,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保障建设各方主
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建设市场经济秩序,我们组织测算了全
市定额人工市场指导单价, 报经省住建厅批准, 现予以发布,
并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我市定额人工市场指导单价为 56 元 /工日。本单价
是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招标造价控制、投标报价、签订施工
合同以及实施建设市场人工单价管理的重要指导价格。招标
人或工程造价咨询人应根据本定额人工市场指导单价编制
招标控制价。
二、省住建厅定期发布的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综
合工日单价,是当期全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工日单价
的平均水平,是计取各项费用的基础。
三、各县市区要加大对本辖区建设市场用工价格的调
查、监测力度,加强对投标报价、合同签订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