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取样(送样)规范
主要依据 GB5020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以下简称《规范》 GBJ10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对混凝
土试块送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若干阐述。 砼试块留样的部
位和数量在规范中 7.4.1 中明确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
强度的试块应该在混凝 土的浇注地点随机抽取。取样和试块的
留臵应符合下面几个规定:
1 、不超过 100M3 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 、每工作班搅拌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 100M3 时取样不
得少于一次;
3 当一次连续浇注超过 1000M3 每 200 M3 样一次 ;每一楼层、
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 每次取样应该至少留臵一组标准养护试块, 同条件养护试块的
留臵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所谓的实际需要, 在规范的附录
D 中说明:同条件养护的试块所对应的结构 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