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J107
第一章 总则
第 1.0.1 条 为了统一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方法, 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
确保混凝土强度的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第 1.0.2 条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混凝土和轻骨料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检验评
定。
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强度的检验评定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
定。
第 1.0.3 条 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除应遵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注:对按《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TJ10—74)设计的工程,使用本标
准进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时, 应按本标准附录一的规定, 将设计采用的混凝土
标号换算为混凝土强度等级。施工时的配制强度也应按同样原则进行换算。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 2.0.1 条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按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划分 .混凝土强
度等级采用符号 C与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以 N/m㎡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