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86)城科字第 263号通知的要求 ,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北京
计院、北京市第一构件厂共同编制的。
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
在实施本标准的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中国建筑
所,以便今后修改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在编制过程中,广泛收集了国内外有关标准及我国的大量水质资料、科研成果,经反复讨论
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组织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六章和两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混凝土拌合用水的类型;技术要求;取
结果及评定等。
第 1.0.1条 为控制混凝土拌合用水的质量,保证混凝土的各项技术性能符合使用要求,特制订本标准
第 1.0.2条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和一般构筑物的普通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中的各项指标及
法用于判定性质不明和性质可
1989年3月29S日
第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