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实施办法
省财政厅、省劳动厅 鄂财社发 [1997]1063 号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 [1996]29 号、国发 [1997]4 号、国发 [1997]26 号、省政府鄂政
发[1997]76 号文件精神,认真搞好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工
作,省财政厅、 省劳动厅联合制定了 《湖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
理的实施办法》 。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 (国发 [1996]29 号)、《国务院关
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国发 [1997]26 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
加强全省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鄂政发 [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