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
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
现将《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三日
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实施细则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工程造价咨询管理,保证全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
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建设部第 149号令 )、《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省政府令第 311号),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实施对工程造价咨
询企业的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指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
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