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楚天杯奖)评审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办法》更好地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鼓励建筑施工企业搞好安全文明施工,提高我
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规范建筑施工创优、评优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奖)(以下简称“楚天杯奖”)是
我省建筑行业安全文明施工的最高荣誉奖项,获奖单位分为总承包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
第三条“楚天杯奖” 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择优向省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申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第四条“楚天杯奖” 每年度评选一次,评审一般安排在次年 1月进行, 评审工作由湖北
省建设厅统一组织。
第五条 成立由省建设厅有关部门领导和工程类专家组成的 “楚天杯奖” 评审委员会 (以下
简称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