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筑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活动中的劳
务用工管理,维护建筑业企业和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
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的意见》(国办发〔 2017〕19号)、《湖南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
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湘政办发〔 2018〕21号)、《建筑业
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22号)等,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建筑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以下简称实名制管理)
是指按真实身份信息,对从事施工活动的建筑工人从业记录、培
训情况、职业技能、工作水平和权益保障等实施的综合管理。
第三条 凡本省范围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项目施工活动的建筑工人的管理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人是指特种作业人员、技术工人和普通建
筑工人。
第四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