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管理,确保建设工
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建质〔 2008〕91 号)和有关法律规范、标准规范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从事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
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活动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
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考核、配备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任务派驻施工现场
的施工管理机构; 现场监理部是指工程监理企业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派驻施工现场的
监理机构。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