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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识别
和控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
工作方针,强化对建筑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施
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建筑施工安全作业环境和条
件,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基
础设施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装饰工
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施工活动。
第二章 重大危险源识别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有可能引发建筑
施工重大安全事故的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以及对施工安
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主要包括:
(一)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
1、基坑(槽)开挖与支护、降水
开挖深度超过 2.5(含 2.5m)的基坑、 1.2m(含 1.2m)
的基槽(沟),或基坑开挖深交未超过 2.5m、基槽开挖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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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超过 1.2m,但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