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注桩基础机械钻孔安全技术交底
1.一般规定
1.施工场地应能满足钻孔机作业的要求。旱地区域地基应平整、坚实;浅水区域应采用筑岛方
法施工;深水河湖中必须搭设水上作业平台,作业平台应根据施工荷载、水深、水流、工程地质状
况进行施工设计,其高程应比施工期间的最高水位高 70cm以上。
2.同时钻孔施工的相邻桩孔净距不得小于 5m;两桩(地下部分)之间净距小于 5m 时,待一桩
所浇筑的混凝土强度达 5MPa 后,方可进行另桩钻孔施工。
3.泥浆护壁成孔时,孔口应设护筒;埋设护筒后至钻孔之前,应在孔口设护栏和安全标志。
4.护壁泥浆原料应为性能合格的黏土或其他符合环保要求的材料;现场应设泥浆沉淀池,泥浆
残渣应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泥浆不断循环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始
终保持泥浆性能符合要求;泥浆沉淀池周围应设防护栏杆和安全标志。
5.旱地和浅水域, 护筒埋深不宜小于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