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
设 计 技 术 规 定
DLGJ116-93
主编部门:电力工业部西南电力设计院
批准部门:电力工业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施行日期: 1994年1月1日
电力工业部电力规划设计管理总院
关于颁发 DLGJ116-93《火力发电厂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设计技术规定》
的通知
电规发 (1993)255号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电力建设发展的需要,我院委托西南电力设计院编制了《火力发电厂
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设计技术规定》 ,现批准颁发 DLGJ116—93《火力发电厂
锅 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设计技术规定》 。自发行之日起施行。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要注意积累资料,及时总结经验,如发现不妥和需要补
充 之处,请随时函告我院。
1993年 9月22日
1 总则
1.0.1 本规定为实施《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热工自动化部分的补充和具体
化。
1.0.2 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