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艺
1 .1 工艺流程
1 .2 操作工艺
1 .管路及线缆敷设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钢管、线槽及线缆敷设应满足下列要求: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线缆敷设等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设计规范》 (GB 50116)的规定,对线缆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查。
(2) 对每回路的导线用 25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 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应
小于 20MΩ。
(3) 不同电流类型、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的消防报警线路不应穿入同一
根管内或敷设于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4) 埋入非燃烧体的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电线保护管,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
于 30mm。
(5) 如条件限制强电和弱电线路共用一个竖井时, 应分别布置在竖井的两侧。
(6) 在建筑物的吊顶内必须采用金属管、 金属线槽。金属线槽和钢管明配时,
应按设计要求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