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的摆放要求
一、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 ,且不得影
响安全疏散。
二、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
光标志。
三、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
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
大于 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 0.08m。灭火器箱不
得上锁。
四、灭火器不宜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
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灭火器设置在室外时,应有相应
的保护措施。
五、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灭火器的配置
一、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 2 具。
二、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 5 具。
三、当住宅楼每层的公共部位建筑面积超过 100m2时,应配
置 1 具 1A 的手提式灭火器; 每增加 100m2时,增配 1 具 1A
的手提式灭火器。
火灾的分类
A 类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