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系统安全检查表
转炉
系统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整改建议
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或液渣,应使用带有固定龙门钩的铸造起
重机,铸造起重机额定能力应符合 YB9058的规定;
转炉和电炉主控室的布置,应注意在出现大喷事故时确保安
全,并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连铸主控室不应正对中间罐;转
炉炉旁操作室应采取隔热防喷溅措施;电炉炉后出钢操作室,
不应正对出钢方向开门,其窗户应采取防喷溅措施;所有控制
室、电气室的门,均匀向外开启;电炉与 LF主控室,应按隔
声要求设计;主控室应设置紧急出口。
转炉煤气回收, 应设一氧化碳和氧含量连续测定和自动控制系
统;煤气的回收与放散,应采用自动切换阀,若煤气不能回收
而向大气排放,烟囱上部应设点火装置。
转炉炉下钢水罐车及渣车轨道区域(包括漏钢坑),不应有水
和堆积物。转炉生产期间需到炉下区域作业时,应通知转炉控
制室停止吹炼,并不得倾动转炉。无关人员不应在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