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标准
分
评估结果 得分 备注
4 瓦斯防治 100
4.1 矿井每年进行瓦斯等级鉴定。 10
4.2
实行瓦斯检查制度和矿长、技术负责人瓦
斯日报审查签字制度。
10
4.3
配备足够的专职瓦斯检查员和瓦斯检测仪
器,瓦斯检测仪器定期校验并由有资质的
检测机构检定。
10
4.4
配备足够的风表,风表定期校验并由有资
质的检测机构检定。
10
4.5
矿井测风记录和瓦斯检查记录必须按规定
认真填写,记录必须 “三对口 ”;测风的次数
和瓦斯检查的次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
程》规定。
10
4.6
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
断电源、设置栅栏、贴示警标,禁止人员
进入。
10
4.7
矿井必须有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局
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
以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
施。
10
4.8
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
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