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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管理体系管理规定
一、技术管理体系机构
健全技术管理体系。矿设置总工程师领导下的技术管理体
系,下设采煤副总工程师、掘进副总工程师、通防副总工程师、
机电运输副总工程师、防治水副总工程师、防冲副总工程师、安
监处主任工程师等专业科室, 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形成“总
工程师→专业副总→科室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区队技
术人员”组成的技术管理体系 ,实行垂直管理。
二、技术管理体系人员责任及分工
(一)矿总工程师是安全技术管理网络的组织领导者,在安
全技术管理网络中负有以下技术管理责任:
1、分管全矿安全技术工作,是全矿安全技术管理第一责任
者。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有
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规范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
工作的指示、指令、规定、要求,参与全矿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决
策。
3、负责建立、健全并监督执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定期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