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施工后期场地恢复措施
本项目地处辽东山区,沿线旅游景点及国家级旅游区众多,环保要求高。施
工中严禁在占地红线外乱砍滥伐。
⑴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各种临时设施和场地, 如堆料场、加工场、砼拌合站等距居民区不小于 300m,
而且设于居民区主要风向的下风处。
易洒落粉状物料的堆场,如砂石料等采用苫布围起来,以减少扬尘。
水泥、砂等易洒落散装物料的运输,采用苫布覆盖,以减少扬尘。
工地配备水车对临时道路和拌和站进行洒水处理, 主要在干旱无雨天气和大
风天气,以减轻扬尘污染。
施工时必须做到垃圾不焚烧、不排放恶臭和有毒气体。
⑵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施工现场布置情况, 设临时排污系统, 包括管道及污水处理池, 用以处
理和排放全部施工和生活污水和废水。
施工废水要设废水沉淀池。未经处理的废水不准向市政管道和河流中排放。
挖孔灌注桩的泥浆设置沉淀池处理稳定后排放或外运处理;河道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