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洲路路道路工程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
监理工作制度
深圳市恒浩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洲路总监办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施工监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 ) 是深圳市宝安区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之一,对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 (以下简称
“环保” )进行全方位控制,强化环保意识,严格按照国家、省、部、厅的有关规范、
规定和要求搞好环保工作。
(二 )为鼓励和督促施工单位按上述目标建好福洲路,依据交通厅《转发”关于开展
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及其附件的有关规定,结合福洲路建
设的具体情况, 实行“一保一奖一处理”、“二挂钩”的奖惩措施,即:“保证环境保护”,
“奖励对环境保护开展好的施工单位” ,“处理违约破坏环境的施工单位” ,对业主、承
包人环保主要负责人进行奖惩挂钩。 .
(三 )各参建单位应本着对环保和国家建设负责的态度,认真熟悉有关规范、规章、
办法,总结经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