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人员岗位绩效
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考核目的
为了加强对监理人员的管理,落实监理责任,规范监理人员行为,提高监理
人员素质,激励监理人员敬业爱岗,进一步完善绩与效挂钩的薪酬制度,同时为
员工的薪酬、定级、奖罚等人力资源决策提供依据,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考核原则
1、依据监理人员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科学、合理地设置考核因素,
力求较为客观地评价不同岗位的监理人员。
2、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
3、坚持分级考核的原则,采取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4、考核结果作为监理人员的年终考核结果评价、浮动绩效工资发放、薪酬
待遇调整、岗位定级调整、继续教育培训、劳动合同续签等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指导思想
建立客观、公正、公开、科学的绩效评价制度,完善员工的激励机制与约束
机制,为科学的人事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