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砼路面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2.2.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1、审批原材料
开工前承包人应在所选定的料场中, 取有代表性的样品, 按规定的试验方法
对原材料进行自检试验。 检查原材料是否满足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 并将试验结
果和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一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查。 监理工程逐一审查, 必要时进行
抽检试验认证合格后,予以批准使用。
2、审批混合料配合比
承包人在开工前,应用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使用的原材料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试
验,以确定满足抗折或抗压强度要求的混合料的理论配合比, 报总监办中心试验
室审批。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报检的配合比, 经审核并通过试拌认证合格后, 批
准理论配合比并反馈给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
3、审查主要机械设备的配置及调试情况
在开工前承包人应自行检查为本工程施工所配置的主要机械设备与配套设
备的数量与运行质量, 并将检查、调试结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查。 监理工程师